欢迎光临

请播放危险 煤气罐使用年限

法律规范秩序,规则指导生活。

新闻热线:0597-2161010

首播:周一至周六19:50

重播:当天22:30,次日7:00、12:10

近日,市民吕先生发现送来的液化气是一次比一次不耐用了,而且,这瓶身上竟有“已报废”的字样,这让吕先生震惊不已。使用液化气,我们究竟要注意什么才能确保安全?

发现缺斤少两

吕先生家住新罗区和平路开发商集资楼,他在这所房子已经住了三年多时间,三年来一直都在使用同一厂家的液化气。可是,一直习惯做笔记的吕先生却发现,近几个月来液化气的使用时间从三个月到现在一个半月不到。

同样的价格,使用的时间怎么就越来越短了呢?况且,平日里还有用电磁炉、电饭煲等电器。于是,当送气工人再次送来新的液化气瓶时,吕先生往体重秤上一放,着实让他大吃一惊。液化气的标准重量是61斤,可是眼下这瓶却只有50.6斤,感觉自己受到巨大经济损失的吕先生,再次拨通液化气配送点的电话,要求重新更换液化气瓶,第二天中午新的液化气瓶送来了。

换来的竟然是报废瓶

吕先生心想,这次重量总算是相差不远,可是,在检查了液化气瓶以后,让吕先生尤为震惊,这新送来的液化气瓶竟然有“报废”两个字,液化气公司难道还敢使用已经报废的瓶子?

吕先生说,这些液化气销售网点不仅缺斤少两令人发指,已然过期的液化气瓶竟还在使用,万一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安全至上 严惩违规行为

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人员介绍,液化气瓶瓶身重量一般为16.5公斤,可充气量为15公斤,但是考虑运输或搬运途中会产生压力,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此,一般液化气的充装量在13.5到14公斤左右,也就是说,一瓶刚刚更换的液化气瓶重量在30到30.5公斤为标准重量,如果充气量低于13.5公斤,可视为缺斤少两的违规行为。

液化气瓶在2010年以前使用年限为15年,每四年年检一次,并在瓶身上标明年检日期和报废日期,2010年以后,液化气瓶使用年限缩短至8年,每四年年检一次,超期将不得使用。

液化气瓶瓶身有“报废”字样的,说明已经超过使用年限,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当市民遇到时应当拒绝接收,要求重新更换液化气瓶,同时也可进行投诉,因为关乎到安全,对这种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也是重中之重。

已经报废的“螺丝瓶”

“螺丝瓶”是指用螺丝把护罩连接到瓶体(护罩与瓶体非焊接连接、可拆卸)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此类钢瓶自1996年10月1日起国家已全面禁止生产,至2011年9月底使用年限超过15年,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律强制报废,不得再对“螺丝瓶”进行充装和使用。

节目详情,请关注今晚19:50播出的《记者追踪》!

采编:李欣 杨文发 吴铿 钟晓红(实习)

编辑:胡松坤

责编:黄勤

关注社会热点 传递新鲜资讯

打造龙岩本土资讯新平台

龙岩电视台公共频道

生活离不开的频道

微信号:龙岩电视台公共频道

长按手指就能关注了哦

赞(0)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及图片/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angcongsoon@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17攻略 » 请播放危险 煤气罐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