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之义。现实生活中,很多相识多年的朋友因为借钱不还导致撕破脸皮对簿公堂,有的甚至老死不相往来。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熟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利用庭前调解巧妙化解纠纷,令原告、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张某华与张某娟是相识多年的朋友,并且居住在同个镇隔壁村。后经张某娟介绍,张某华与外地人杨某华相识。2019年12月30日,杨某华在张某娟的陪同下来到张某华家中借钱。经过协商,张某华借了2万元现金给杨某华,双方签署了一张借条,约定了借款期限和月利息。然而,借款期满后,杨某华并没有还本付息,经张某华多次催收,杨某华仅支付了500元利息给张某华。2023年1月14日,张某华将杨某华、张某娟起诉至丰顺县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
丰顺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是相识多年的朋友,并且双方对借款的事实均无争议,遂决定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2023年1月31日,原告、被告双方在庭前调解时发表了各自的意见。被告杨某华承认向原告张某华借款2万元,但表示目前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钱,愿意分期还款。原告张某华则坚持要被告一次性还款,不同意分期,并要求被告支付相应的利息。承办法官见状,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与原告、被告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成功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被告在分期付款的基础上支付1000元利息给原告。历经一小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被告杨某华分别于2023年2月26日、3月26日、4月26日、5月26日前支付5200元、5400元、5200元、5200元共计21000元给原告张某华。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诉讼标的金额较小的民事纠纷案件,具有高效、便民的特点。近年来,丰顺法院实行繁简分流改革机制,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加大小额诉讼适用率和庭前调解力度,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全媒体记者】陈泽铭
【通讯员】谢碧娟 刘志威
【作者】 陈泽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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