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的概念
关于“人才”的概念有很多种。《辞海》中把“人才”定义为有才智或有高尚品德 的人。国内早期研究中比较常用的定义是1982年国家人事部对“人才”的统计口径即 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但更多专家 认为“人才”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其衡量的标准不应局限于学历、职称等硬性条件。 廖泉文教授(2003)在专著《人力资源管理》中对“人才”的概念做出了界定,他认 为“人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中,有较强能力(包括管理能力、科研能力、专业技术 能力与创新能力等)的人的统称;王通讯(2001)认为,“人才〃是人群中比较精华、 先进的部分,是指在一定社会条件下,能以其创造性劳动对社会发展、人类进步做出 较大贡献的人。也就是说,广义的人才定义,应该是外延内涵较宽的“大人才”概念, 即凡是能够对组织或者社会做出贡献的人力资源都可以被称为“人才”,它既包括具有 真才实学的显性人才,也包括潜在人才,是人力资源中较为优秀的那一部分人;狭义 的人才概念是指具有较高的学历水平、专业技术职称,掌握相当理论知识或专门技能 的人,比如硕士、博士、教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