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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评职称 中国部队军衔

剑客楚 三剑客

题图:大唐

改革后,将军官分为指挥管理和专业技术2类。指挥管理干部的“官大官小”,通过职务一听便知,如军长、师长、旅长、团长、营长。

专业技术干部的职务,怎么衡量呢?这就不能不说到职称。

职称对于专业技术干部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职务对于指挥管理干部。

没有身在其中,很难理解。

年底快到了,年轻干部小李辗转难眠。以至于最近,听到单位流传的小道消息,都快急得吃不下饭了。

不是因为疫情爆发,人被封在单位,担心家里和家人,而是职称评聘马上就要开始。

据说按照改革后职称政策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必须具备与所申报职称相近或一致的学历专业。

如果所在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符,那么可能连参评中职的资格都不具备,更别谈评上了。

办法不是没有,可以通过相应方式进行学历教育继续学习,取得相关专业学历后进行申报,比如自考。问题是时间不等人,职称评聘就在眼前,“远水救不了近火”。

与小李同等遭遇的还有不少,他们在无奈的同时,更感觉到委屈。

毕业时,本人所学专业写得明明白白,但“一个萝卜一个坑”,适合的岗位已经有人了。

单位也是有苦说不出。新人报到,肯定是优先放到空缺岗位,先满足工作需要再说,哪怕明知道专业与岗位差别很大。

这样,专业技术干部所在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符的现象,必然大量发生。而不能晋升职称的后果,只能由个人承担。

干部很痛苦,单位很遗憾,都别无他法。政策就摆在那里,没有人能够违反。

内心滋味,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恐怕都不好受。

不过,任何改革,都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同样是年轻干部,小朱就遇到了从未有过的“新鲜事”。单位准备在年底,对专业技术干部成果开展统计评比,并进行物质奖励。

按说专业技术干部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本来是“份内事”,不存在什么额外“奖励”的问题。

改革以后,对专业技术干部的业绩和质量更加重视了。用专业技术军官管理政策来表述:针对性实施考核评价。

“更加突出对科技创新能力、科研成果转化效益、学术道德等方面的考察,更加注重业内认可和同行评价,破除唯论文、唯奖项的评价方式,增强考核结果的精准性和公信度。”

在专业技术领域,各单位不同程度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广受诟病。如少数人挂着技术干部的命令,干着行政干部的工作,等到职称评聘时,“近水楼台先得月”。这种不良现象,不仅损害了队伍,败坏了风气,还打击了专业技术干部群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针对性实施考核评价后,这类人将无所遁形。

还有官兵反响强烈的“四唯”现象。以前为了“堆业绩”,找一些中介和“水刊”,发论文、做课题、评奖项等,这也是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打击对象。

需要警惕的是,少数单位在破除唯论文、唯奖项的评价方式后,业内认可和同行评价并没有及时“顶上来”,造成“旧的观念被打破,而新的观念还没有建立起来”,导致职称评聘标准泛化、虚无,这也应引起各级的足够重视。

同时,改革后取消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要求,强化了对军官学术技术水平、专业能力的衡量和评判,受到广大专业技术干部的极大欢迎。

总体上看,改革让专业技术干部的发展环境向好,很多不良现象销声匿迹,这也是小朱的真实感受。

客观上讲,改革后对专业技术干部的政策,以及职称制度在内的重大调整,正面效果远大于弊。

特别是职称改革,意义重大,这几乎是涉及到专业技术干部的“命门”。

政策规范了专业技术干部的晋升任用秩序。不再设置专业技术等级,除待遇级别外,主要通过职称、职务、军衔牵引军官职业发展,形成任职必先评定相应职称、晋衔必须担任相应职务的清晰链路。

这就是职称的厉害之处。军人职业化以后,对军官的最高服役年限和最高年龄进行了规定。如专业技术类军官的最高服役年限,少尉7年,中尉8年,上尉9年,少校、中校12年,上校14年。最高年龄,少尉、中尉35岁,上尉40岁,少校50岁,中校54岁。

那么问题来了。改革后初级职称最多只能干到上尉,40岁。如果实在调不上去,以前可以技术改行政,现在基本不可能了,因为上尉9年在那卡着,再优秀也只能转身。中级职称最多只能干到中校,54岁。哪怕只是干到少校,可以干到50岁,也能达到退休年龄,满足大部分专业技术干部干到退休的愿望。副高、正高分别可以干到上校57岁、大校60岁,完全可以实现长期服役、稳定服役。

毫不过分地说,专业技术干部能在部队发展到什么程度,直接取决于职称。

当然,职称评审更加正规,但与部队对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任用实际,在精准对接上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如上文中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必须具备与所申报职称相近或一致的学历专业,正是改革后为专业技术干部评定职称所设置的基本条件。从内容标准上看,与地方基本接轨了。

政策本身没有问题。但由于军地人力资源来源和使用的区别,地方是因岗择人,部队是给谁用谁,没得选,所以造成了对小李们的“误伤”。

既然存在问题,那就要解决。虽然影响的是少数群体,也不能让官兵寒了心。

一是宣传政策改革内容。《专业技术军官管理暂行规定》下发,各单位都按照要求进行了宣讲解读。但是改革是把“利剑”,没有砍到身上,没有知觉,初始的学习停留在浅层次,没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也很正常。须知,法规是要施行的,各单位应未雨绸缪,结合工作任务,将重点内容、条款有计划地组织深度理解,让干部对政策制度与自己有关的部分,做到知根知底,这也是对干部的关爱。

二是组织学历教育培训。《专业技术军官管理暂行规定》不仅明确了评定职称的基本条件,而且给出了路径办法。比如说评定职称前,所在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符,可以通过相应方式进行学历教育继续学习,取得相关专业学历后进行申报。那么各级单位,可以有针对性地组织专业技术干部开展学历教育继续学习、考试,也就是俗称的“报自考”,补足条件、资格或能力短板,这也是单位的责任。

三是增加能力本领恐慌。专业技术干部成长成才和发展,不仅要依靠组织培养,自己才是最关键要素。改革以后,专业技术岗位“等靠要”等庸懒散思想是彻底行不通了,靠吃“政策红利”的时代也一去不复返。倘若不掀起“头脑风暴”和“灵魂革命”,职业之路可能越来越窄,甚至无路可走。

任何改革都不会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劳永逸。就像有句话说的,“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在政策制度上,也要继续完善改进。比如针对专业技术干部管理任用实际,可以在专业技术岗位准入上进行补充规定,如制定岗位与专业对应目录,补足漏洞,减小“误伤”,提高部队用人的法制化、正规化、规范化水平。

相信,专业技术干部的发展越来越好,春天的脚步,离我们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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