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 :12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业务范围:对本市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核发、换发牌证,办理各种异动登记手续;对新车、年检车、在用车、延缓报废车、事故车以及对参加重大活动的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对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发展状况等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提供数据资料;对机动车实物档案和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受理公、检、法机关对机动车档案资料的查询。
北京市交管局的工作职责:
1、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培训、考核、核发驾驶证及年度审验;对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发展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建立实物档案,实行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2、接受交通事故报警,勘查事故现场、调查取证、认定责任;处罚责任者,调解事故赔偿;处理涉外、港澳台人员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查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3、在市 *** 领导下,依靠各级党政领导,实行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协调指导各级交通安全组织,组织开展全市 *** 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参考资料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导航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北京市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涉及道路交通活动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市公安局是本市道路交通管理的主管机关,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第四条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劝阻、举报。第二章机动车驾驶管理第五条在同方向划有三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最左侧机动车道只准按交通标志准予通行的小型客车行驶。
在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摩托车、电瓶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只准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第六条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只准本市公交专用车按规定时间、路线依次行驶。前方有障碍时,只准向左借用相邻一条机动车道,超越障碍后须立即驶回原车道。
禁止其他机动车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内行驶或停车,需穿行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转弯的,在不影响公交专用车行驶的情况下,可以在30米的距离内借道行驶。遇交通管制特殊情况时,按交通警察指挥或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行驶。第七条拖拉机不准在三环路以内道路及明令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轮式专用机械车,6时至22时不准在三环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的除外。第八条农用运输车在道路上行驶,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领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牌证;
(二)四轮农用运输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三轮农用运输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
(三)不准在三环路以内道路及明令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第九条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的机动车须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须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但驶出主路的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准超过30公里。第十条机动车行经路口,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遇停止信号时,不准通过;
(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第十一条机动车行驶中遇前方道路受阻停车时,须在本车道内依次等候,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驶入实施交通管制的车道;
(二)不准穿插排队等候的车辆;
(三)不准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
(四)不准在人行横道或禁止停车区内停车。第十二条驾驶机动车,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使用涂改、伪造、挪用或骗取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通行证或其他交通管理证件;
(二)不准驾驶号牌不齐全,或因遮盖、污损造成号牌字迹辨认不清的机动车;
(三)驾驶时不准接打移动 *** 或查阅寻呼机信息,不准向车外抛掷物品影响交通安全;
(四)不准使用失效的与交通管理有关的各种证件;
(五)不准在人行横道内左转弯;
(六)客运机动车行驶中,不准上下乘客;
(七)在设有中心隔离设施或划有中心双黄线的道路上,禁止洒水车、清扫车、道路维修车逆向行驶;
(八)停车时不准影响道路畅通、妨碍交通安全;
(九)不准在道路上进行机动车驾驶训练;
(十)在设有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站点的道路上,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只准在设置站点的地方靠右侧路边顺序临时停车上下乘客;
(十一)避让出入站台的公共电汽车;
(十二)驾驶汽车时配带有效的灭火器具;
(十三)遵守市人民 *** 做出的其他交通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夜间路灯开启期间内,机动车须按规定使用灯光。第十四条机动车在三环路以内道路和禁止鸣喇叭的道路上,不准鸣喇叭。紧急情况除外。第十五条在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掉头时,须距掉头地点100米至50米驶入最左侧机动车道,掉头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安全行驶。
凡设有禁止左转弯交通标志的地点,不准机动车掉头。第十六条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不能离开车行道时,驾驶员须即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方50米以外的地点设置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在车后方80米以外的地点设置。无危险报警闪光灯的车辆,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
除需紧急救险外,驾驶员执行前款规定后须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
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官网
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官网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简称市公安局交管局)是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主管机关,下设17个职能部门,直管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等9个交通支队和开发区交通大队。
同时负责指导门头沟、大兴、顺义、怀柔、平谷、机场、密云、延庆等8个非直管交通支、大队和清河分局交通大队的业务工作。
承担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维护疏导路面交通秩序;依法纠正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办理各类机动车通行证件;
2、负责重大国事外事活动、重要首脑外宾的交通安全保卫;
3、负责全市地方(含外事机构、外籍人员)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
4、负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社会各单位履行交通安全责任情况;
5、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查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6、负责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监督、检查交通民警执法行为;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诉讼工作;
7、负责开发应用智能交通科学技术,规划设置和维护管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设施;
8、负责承办市委、市 *** 、公安部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参考资料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简介